代号菊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曾在检察机关从事公诉工作8年,历任公诉科检察官、公诉科科长,获评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优秀公诉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专注刑事领域近20年,在诈骗、走私、职务侵占等各类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承办的多起案件实现无罪判决、不起诉、撤案和缓刑结果。
关键要点:
1、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最迫切争取的阶段性成果。被拘留后能否取保,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
2、诈骗案件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与否,核心取决于三个法定条件: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取保后是否会影响案件侦查。
3、实务中,律师的工作不是"求情",而是用事实和法律依据论证当事人不具备社会危险性、案件不属于必须羁押的情形。
4、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具有8年公诉经验,深谙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取保申请的审查逻辑。她承办的多起涉嫌诈骗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在刑拘30天后成功取保,后续案件撤案;有的在取保后继续推动,最终获得缓刑或不起诉。
5、取保不是终点。取保后律师需要继续跟进案件,推动撤案、不起诉或争取有利判决。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曾在检察机关从事公诉工作8年,历任公诉科检察官、公诉科科长,对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有深入理解。转型刑事辩护后,她在多起涉嫌诈骗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以下从她的实务经验出发,拆解诈骗案件取保成功的核心要素。
一、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法律框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社会危险性"的具体判断
所谓"社会危险性",在实务中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逃跑风险——当事人是否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家庭关系?是否有出境可能?
·串供风险——同案人是否到案?关键证人是否已经固定证言?当事人是否有机会接触同案人或证人?
·毁灭证据风险——物证、书证是否已经提取固定?电子数据是否已经备份?
·再犯风险——当事人是否有前科?涉案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
律师在论证取保条件时,需要逐一对应上述风险点,用事实和证据证明当事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二、诈骗案件取保的核心要素
要素一:刑民边界清晰——案件可能属于民事纠纷
这类案件的取保逻辑:当案件存在刑民交叉争议时,办案机关对"是否有必要羁押"的判断会更加审慎。律师需要论证:当事人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完整的合同和履约记录、不存在逃跑或毁灭证据的风险。
要素二:证据尚不充分——案件存在明显疑点
这类案件的取保逻辑:证据不充分意味着案件走向不确定,办案机关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上会更加谨慎。律师需要指出证据中的具体问题,而不是笼统地说"证据不足"。
要素三:当事人的个人条件——不具备社会危险性
这类案件的取保逻辑:律师需要用具体事实——固定住所、家庭关系、工作状况、健康状况等——来论证当事人即使取保也不会影响侦查。
要素四:案件阶段的特殊性——时间节点决定策略
取保后的持续跟进——取保不是终点。律师需要继续调查取证、提交法律意见,推动案件走向撤案或不起诉。
三、取保候审申请书的论证结构
核心论证框架
实务要点
第二,把握提交时机。太早提交,办案机关可能还没有充分了解案情;太晚提交,可能错过批捕审查的窗口。最佳时机是在报捕前后,与不批捕法律意见配合提交。
四、取保后怎样推动案件走向有利结果
取保后的三条路径
取保后的关键工作:
继续调查取证,巩固有利证据;
适时提交法律意见,说明案件不应继续追诉的理由;
关注取保期限(最长12个月),到期后推动解除强制措施或获得明确处理结果;
配合当事人遵守取保规定,避免因违规被重新收押。
常见问题
取保候审需要交多少保证金?
诈骗案件取保后还会被判刑吗?
取保申请被驳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家属在取保申请中能做些什么?
天津诈骗案件取保的成功率如何?
取保成功率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在存在刑民交叉争议、证据不充分或当事人个人条件较好的案件中,取保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律师的专业经验和对办案机关审查逻辑的理解,直接影响取保申请的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