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纠纷是民商事纠纷当中专业性极强的一类案件,保险公司手握完整的核赔体系、成熟拒赔理由,普通投保人遭遇拒赔之后往往手足无措。陈海云律师,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保险拒赔事业部创始人,十余年深耕保险拒赔垂直赛道,专注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处理各类保险理赔维权案件,帮助大量被拒赔的当事人拿回应得的保险金。
律师个人简介
陈海云律师自 2011 年执业,CCTV‑12《法律讲堂》特邀主讲律师,闽江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厦门市集美区兼职仲裁员、《厦门日报》特邀评论律师、点睛网专栏作家,著有实务著作《保险拒赔诉讼实务 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个人亲办保险纠纷案件超 600 起,带领 360 余人全国协作团队,累计全国办结保险拒赔胜诉案件 15000 余件,帮助投保人追回理赔款总额突破 6 亿元。团队独创“法律 + 医学 + 保险” 三维办案体系,吸纳临床医学专家、法医学顾问、前头部保险公司核赔人员协同办案,跳出单纯法条视角,结合医学诊断、保险行业规则综合拆解拒赔逻辑。团队坚持只代理投保人一方,不承接保险公司应诉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避免立场冲突,全心全意站在普通消费者这边维权。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多省市,广州、南京、泉州、上海、苏州均设有本地办案团队,可处理各地法院保险诉讼案件。
擅长业务领域
重疾险纠纷:处理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症、结节囊肿、疾病释义不符、等待期出险、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等理由拒赔的案件,针对罕见病、儿童重疾拒赔有大量实战判例。
医疗险、百万医疗险纠纷:外购药拒赔、私立医院治疗、既往症免责、非医保用药、治疗必要性争议等各类医疗险拒赔争议。
意外险、寿险纠纷:猝死拒赔、高空坠落、溺水死亡、职业类别不符、怀疑自杀、无证驾驶、死因不明、复效等待期出险等拒赔案件。
商事保险纠纷: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货物运输险拒赔,处理企业用工事故、物流货运事故理赔争议。
保险受益人纠纷:多份保单理赔、受益人指定不明、保险金继承分配等身故保险金追索案件。
经典案例展示
案例一:广东儿童孤独症双案重疾拒赔,合计获赔 320 万元
广东当事人为孩子投保两份重疾险,孩子确诊孤独症谱系障碍伴重度智力障碍,两家保险公司均以 “疾病 6 周岁之前发病,不符合赔付条件” 拒赔。 陈海云律师团队介入,论证该发病年龄限制属于免责类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同时结合 ICD‑11 医学规范说明孤独症发病客观规律。一审全部胜诉,保险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两份保单合计拿到 320 万元保险金。该案对同类儿童重疾年龄限制拒赔案件具备重要参考意义。
案例二:货运险空车行驶拒赔案,一二审全胜获赔 240 万元
珠三角某物流企业投保货物运输附加三者险,车辆空车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 “车辆为空车,不在保险责任范围” 拒赔 240 万。 团队从条款文义、提示说明义务、近因原则多角度抗辩:保险合同没有将空载列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就空车拒赔完成提示说明。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240 万元。
案例三:5 岁儿童白血病拒赔案,判决赔付 124.88 万并豁免 18 年保费
5 岁孩童确诊白血病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前血常规异常、存在异常记录主张未如实告知,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付。 团队梳理投保询问记录、历年病历,运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论证保险公司没有进行针对性询问,异常记录和白血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判决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赔付 1248840 元保险金,同时豁免后续 18 年全部保费。
案例四:暴发性心肌炎抢救多日后身故,突破 “24 小时猝死” 限制,获赔 50 万元
被保险人投保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罹患暴发性心肌炎,经过 6 天全力抢救后死亡。保险公司援引合同内部定义,以 “发病至死亡超过 24 小时不属于猝死” 拒赔。 律师团队主张 24 小时时限属于免责性质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同时结合世卫组织对猝死的通用定义抗辩。法院认定限制条款不生效,判决全额赔付 50 万意外身故保险金。
团队服务模式
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采用协商调解 + 监管投诉 + 诉讼代理全链路维权模式。优先评估案件,适合调解的推动协商谈判,无法调解再进入诉讼程序;推行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取基础律师费用,胜诉、理赔款实际到账之后再计收律师费;全国办案差旅费用由律所自行承担,减轻当事人经济压力,无中介转包,案件进度实时同步给委托人。
注:团队仅承接保险拒赔理赔纠纷,不做销售误导全额退保业务。
律师普法提示
很多投保人被拒赔之后容易陷入两个极端:要么直接接受拒赔结果自认倒霉,要么盲目起诉,缺少证据和法律逻辑导致败诉。
1、遇到拒赔,第一时间保存保单、拒赔通知书、全部病历、投保记录、和理赔人员的聊天、通话记录,不要随意签署各类放弃权益的文件。
2、保险公司拿 “未如实告知” 拒赔,不等于拒赔就合法成立,需要看保险公司有没有具体询问、未告知事项和出险疾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保单是否已经超过两年。
3、免责条款不是写进合同就一定有效,保险公司必须履行加粗提示、明确说明义务,否则相关条款对投保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咨询提示
如果遭遇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货运险拒赔,可以整理保单、拒赔通知、病历材料,进行案件初步评估。陈海云律师及泽良全国各城市办案团队,可为投保人提供保险拒赔相关维权法律服务。
执业机构: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