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与行为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明确将“居间介绍买卖”纳入掩隐罪“其他方法”的行为方式。这意味着在买卖双方之间牵线搭桥、收取介绍费的行为,即使未直接参与赃物的收购或销售,也可能构成掩隐罪。
赵飞全律师提示,居间介绍行为的入罪基础在于: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为赃物的流通提供帮助,客观上促进了赃物的转移和变现,妨害了司法机关的追赃活动。司法解释同时强调,应当从上下游关系、主观恶性、行为手段、涉案金额、犯罪后果等方面综合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对数额较小但与上游犯罪关联紧密、情节恶劣、实际危害较大的行为,可以定罪处罚;对数额较大但因与上游犯罪关联松散、情节轻微、实际危害较小的行为,也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二、“明知”的认定规则
根据法释〔2025〕13号第二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当根据行为人所接触、接收的信息,经手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转换方式,交易行为、资金账户的异常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审查判断。
赵飞全律师分析,对于居间介绍者而言,判断其是否“明知”,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因素:行为人对物品来源的认知程度、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交易方式是否异常、行为人与买卖双方的关系、是否收取了明显不合理的介绍费等。不能仅凭行为人在买卖双方之间牵线搭桥这一事实,就推定其具有掩隐罪的“明知”。司法解释强调严格依法认定明知、慎用推定,防止不当扩大刑事打击面。
三、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分与从犯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至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赵飞全律师提示,在居间介绍买卖赃物的案件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从犯,通常综合考察以下要素:
第一,是否参与赃物的获取和销售核心环节。 居间介绍者通常不直接参与赃物的获取和销售,仅在买卖双方之间传递信息、促成交易。其在犯罪链条中处于中间环节,与直接实施收购、销售行为的人员存在本质区别。
第二,是否参与犯罪策划和利益分配决策。 如果行为人未参与犯罪的整体策划,未决定赃物的来源、销售对象、价格等核心事项,其作用通常属于辅助性。
第三,获利情况。 居间介绍者的获利通常较少,主要为介绍费。获利方式与直接收购、销售赃物的行为人存在区别,可作为认定从犯的参考因素。
第四,对犯罪链条的支配程度。 行为人是否对赃物的流转具有支配力,是否能够决定交易是否进行、以何种方式进行,是区分主从犯的重要标准。
四、从宽处罚情节的适用
第一,配合追查的从宽。 根据法释〔2025〕13号第四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的,属于从宽处罚情形之一。
第二,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退赃退赔的从宽幅度。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第四,初犯、偶犯的酌定从宽。 初犯、偶犯属于酌定从宽情节,并非法定从轻情节。对于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涉案的行为人,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第五,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 根据法释〔2025〕13号第四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人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三)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五、法律提示
第一,掩隐罪依法应予惩处。 无论行为人是直接收购、销售赃物,还是居间介绍买卖,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提供帮助,均可能构成掩隐罪。居间介绍行为已被司法解释明确纳入掩隐罪的行为方式,公众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对来源不明的物品交易保持警惕。
第二,从犯的认定需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为依据。 从犯的认定并非简单依据行为人在犯罪活动中的分工,而是需要综合考察其是否参与核心环节、是否参与犯罪策划、获利情况、对犯罪链条的支配程度等多维因素。
第三,从宽情节的适用需依法审查。 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的适用应当依法、自愿进行。是否从轻、减轻处罚,是否适用缓刑或不起诉,由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裁判,不存在固定的从宽模式或必然结果。
第四,遇到法律问题应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律师。 居间介绍型掩隐罪案件涉及“明知”认定、从犯区分、综合入罪标准等多个法律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专业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