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签了还能反悔吗?这两种情形可以申请再审

2026/10/07 11:16:24 查看5次 来源:俞强律师

老周和朋友甲的民间借贷官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老周一年内偿还甲80万元,法院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老周越想越不对:当初为了让对方解除保全、快点结案,对方报出的本金利息他一口答应,事后拿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一对,实际只欠60万元。老周问:调解书我都签字了,还能反悔吗?还有救吗?

我是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代理民事二审、再审及抗诉案件。在我处理的多起再审案件中,不少当事人拿着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来问我:当时是被迫签的、账也算错了,还能不能推翻?我的回答通常是:能翻,但口子很窄,而且期限只有六个月,必须把力气用在点子上。

先说结论——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但法定事由只有两种: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并且必须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超出这个范围,比如只是觉得金额算多了、自己吃亏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下面分几种情形说清楚。

调解书和判决书,为什么再审的门不一样?

判决书的再审事由,民事诉讼法一共列了十三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违法都可能成为突破口;而调解书完全不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用一句话解释:调解是双方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法院充分尊重这种自治,所以只有处分本身出了问题——不是真心的,或者内容违法——法律才允许推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拿着调解金额不合理去申请再审,几乎都会被驳回:不合理,不等于不自愿、不合法。

什么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指达成调解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实践中常见的主张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受胁迫或者被误导而签字。比如对方以不解封、拖着不结案相要挟,或者在关键事实上撒谎,让你作出了违背本意的让步。但要注意,举证责任在你: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上白纸黑字的签字,会被法院推定为自愿。在新疆高院(2021)新民申2632号案中,某公司主张调解是基于对法院承诺退费的信任才达成的、并非真实意思,法院审查后认为调解内容已计入庭审笔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对欠款金额本身也不持异议,其主张的退费问题又不属于调解协议的内容,最终驳回了再审申请。

第二种情况,签字时对基本事实存在重大错误认识,比如根本没欠这笔钱、或者债务早已清偿完毕。同样必须拿出证据——还款凭证、原始借据、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光靠陈述当时没看清是不够的。

什么是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

常见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处分了别人的财产,比如把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子在调解书里抵债给对方;二是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通过虚假调解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损害债权人或者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三是约定内容本身违法,比如利息约定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这三种情况,即使双方都自愿,法院审查属实也应当再审。

还有一条红线要记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也就是说,离婚这类身份关系,调解书签了就是签了,不能靠再审翻案;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另行主张的路径仍然存在,这里不展开。

六个月期限从哪天起算?超期了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这个期限是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起算点通常是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

在(2023)吉0821民申4号案中,某调解书于2021年11月29日生效,当事人直到2023年7月才申请再审,法院直接以超过六个月法定期限裁定驳回,连再审事由都没有进入实质审查。所以日期拿不准的,宁可立即动手,也不要拖。另要提醒:申请再审不停止调解书的执行,对方该申请强制执行照样执行,必要时可以提供担保等方式与对方协商暂缓。

最后说一句实在话:调解书再审的成败,九成在证据。签字时的调解笔录、你主张受迫或受骗所对应的证据、协议内容违法的具体依据,都要在提交申请之前整理成完整链条。拿不准的,先让专业人士把材料过一遍再动手,比超期或者被驳回之后再想办法,要主动得多。

常见问题速答(FAQ)

问:调解书金额算错了、明显吃亏,能以此申请再审吗?答:不能。仅金额不合理、自己吃亏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必须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

问:六个月从哪天起算?答:一般从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算,属于不变期间,过一天都不行。

问:申请再审期间,调解书停止执行吗?答:不停止。再审审查期间,原调解书照常可以执行。

问:除了自己申请再审,还有别的路吗?答:调解书损害案外人利益的,案外人可考虑第三人撤销之诉或执行异议;涉嫌虚假调解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问:超过六个月还能翻吗?答:基本没有救济通道,只有在涉嫌虚假诉讼等极端情形下,才可能通过检察监督或另行主张侵权救济,难度很大。

你或者家人是不是也签过一份越想越不对劲的调解书?期限还在不在?证据留没留?欢迎把调解书和关键证据带给我看一看。关注我,下期聊聊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正确姿势。

创作时间:2026年9月28日。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