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交易纠纷中,多数购房者维权难,核心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和交易优势恶意违约、反向追责。本人深耕房产纠纷多年,亲办多起开发商违规销售案件,本案为典型胜诉个案。
当事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按约支付首付并付清全款,完全履行买受人义务。但开发商始终拖延网签、备案及办证流程。当事人深入核实后发现,案涉房屋早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金融机构,同时存在一房二卖、备案至第三方的重大权利瑕疵。
开发商自始至终隐瞒房屋真实状态,致使房屋根本无法正常交易、无法办理按揭、无法确权办证。后续因当事人贷款审批未通过,开发商更是借机拒不退还已付房款,反而主张我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接受委托后,张俊杰律师精准抓住案件核心:交易不能履行的根本原因,是开发商事前隐瞒抵押、一房二卖的根本性违约行为,而非购房者履约过错。贷款审批失败属于客观情形,购房者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无权扣房款、无权追责违约金。
庭审中,我方完整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房屋备案查询信息、房源抵押信息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开发商恶意销售、恶意追责的完整事实链条。
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我方代理观点: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全额退还全部购房款,承担违约赔偿及资金利息损失,同时驳回开发商全部反诉违约金诉求。
通过本案可以明确辽宁本地裁判规则: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一房二卖,属于典型根本违约;无过错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全额退款、主张赔偿,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张俊杰律师长期深耕商品房维权领域,专攻开发商隐瞒瑕疵、一房二卖、逾期办证、拒退房款、恶意反诉追责类案件,实战胜诉经验丰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