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培训公司承租一间商铺开办教学点,经房东同意投入数百万元装修。合同履行中途房东违约导致解约,双方为装修投入闹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定,固定在房屋上的装修部分按实际使用时间折旧计算残值,判决房东赔偿装修损失二百三十余万元;但对可以搬走的定制家具,因双方未就折价达成一致且房东未实际受益,不予赔偿。同样一笔装修投入,为什么有的能赔、有的不能赔?关键要看合同是怎么结束的。
我是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代理民事二审、再审及抗诉案件,也常年处理房屋租赁纠纷。在我处理的多起租赁案件中,租客装修动辄投入几万到几百万元,退租时却因为不懂规则,要么一分没拿到,要么漫天要价被法院大幅调低。其实装修损失怎么分担,法律规则相当清晰,提前弄明白完全可以避免。
先说结论:装修损失能不能要回来,第一看房东是否同意装修,第二看租赁合同因什么原因结束——自然到期、房东违约解约、租客违约解约,结果完全不同。
装修前先问一句:房东同意了吗?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这一条是所有装修纠纷的起点。
第一种情况:装修前取得房东书面同意,哪怕只是在合同里写明允许装修,后续才有谈补偿的资格。第二种情况:擅自装修,不但拿不到补偿,房东还可以反过来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实践中不少租客凭微信聊天记录主张房东口头同意,法院通常也可以认可,但举证麻烦、容易扯皮。所以建议把同意装修的范围、风格、是否可打孔上墙等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聊天记录也要保存好。商铺、办公房的租客尤其要注意,有些合同甚至约定退租时装修无偿归房东,签字前务必逐条看清。
租期到了不续租,装修能要补偿吗?
段首结论:租期自然届满,原则上装修补偿不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按该解释,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的逻辑不难理解:装修时你就应当预见装修会随着租期消耗,租金定价里通常已经包含了这部分考量。但要注意两点:第一,没有形成附合的东西,比如可拆卸的空调、货架、隔断,租期届满可以拆走,拆完把房屋恢复到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即可,《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要求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长期租约中双方可以约定届满时装修折价归房东或由房东补偿,这个约定有效,签合同时就要想清楚写进去。
中途解约,残值损失谁来承担?
这是争议最大的情形。上述司法解释按解约原因分四种情况处理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简单概括:谁违约谁买单,房东违约你全拿,你违约原则上自担,房东愿意留下利用装修的,要给你适当补偿;双方都有错就按过错分;谁都没错就公平分担。所以前文案例中房东违约解约,法院判赔二百三十余万元;反过来如果是租客中途跑路,装修投入基本要自己消化。
残值损失怎么算、怎么举证?
残值损失不是装修花了多少钱就赔多少,而是要扣除已使用期间的折旧,按剩余租期内装修的现存价值计算,诉讼中通常需要申请评估鉴定确定成新率。举证要点有三:一是证明装修经房东同意,二是保留装修合同、付款凭证、施工照片,三是纠纷发生后避免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单方拆改。前述案例中法院就明确区分了可移动家具与固定装修:前者未附合且房东未受益不赔,后者构成附合才纳入残值计算。
常见问题速答(FAQ)
问:房东口头同意装修,退租时不认账怎么办?答:微信记录、录音能证明同意的法院可认可,所以平时要注意留存沟通证据。
问:装修款能让房东全赔吗?答:一般只能按剩余租期的折旧残值主张,投入全额通常不会获得支持。
问:我自己违约退租,装修一分拿不到吗?答:原则上自担,但房东同意利用装修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适当补偿。
问:合同约定装修归房东、不予补偿,有效吗?答:有效。装修处理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签约时要特别看清这类条款。
问:到期后我继续住,装修损失怎么算?答:到期后未续签继续使用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装修规则仍按届满处理,建议尽快续签明确约定。
装修是把双刃剑,装得好是经营保障,算不清就是真金白银的损失。你租的房子装修过吗?当时有没有和房东写清装修条款?如果你正为退租时的装修补偿发愁,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情况,也欢迎关注我,下期聊聊商铺租赁中转让费的坑。
创作时间: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