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偷偷转移存款、把房产挂在亲戚名下,另一方就真的只能吃哑巴亏吗?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往往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名下查不到财产,法院就没办法处理,但实际上,法律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制手段。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核心原则是依法查明、公平分割,对隐匿转移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今天要讲的这起案件,发生在龙岩,当事人王某某在离婚时发现丈夫李某甲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财产,经过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的介入,最终成功查明了被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王某某多分得了房产份额,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王某某是龙岩市某企业的职工,与李某甲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子。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位于龙岩市区的房产,登记在李某甲名下。此外,双方还有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和理财资金,平时由李某甲负责管理。2023年初,王某某因与李某甲长期感情不和,决定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当她向法院申请查询李某甲名下财产时,却发现其银行账户余额所剩无几,房产也在诉讼前被过户到了李某甲的弟弟李某乙名下。王某某感到非常震惊和无助,她明明记得家里有几十万元存款,房子也是婚后共同买的,怎么一打官司就全没了?
面对王某某的质问,李某甲坚称房产是其弟弟出资购买,只是借名登记,存款则用于家庭开支和生意周转,已经花完。王某某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她觉得这些年的积蓄不可能凭空消失,但自己手上又没有直接证据。在朋友的建议下,她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希望律师能帮她查清真相。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李某甲在离婚前将房产过户给弟弟、大额支取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能否据此主张多分财产?
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第一,房产过户的时间节点非常可疑,恰好发生在王某某第一次提出离婚后不久,且过户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恶意转移的嫌疑。第二,李某甲声称存款用于生意周转,但无法提供合理的资金流向说明,且部分大额转账对象与其弟弟李某乙有关联。第三,李某乙作为受让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需要审查其是否实际支付了对价、是否明知李某甲的婚姻状况。
围绕这些疑点,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以下证据:房产过户的登记资料、银行流水明细、李某甲与李某乙之间的转账记录、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财产处置的内容,以及证人证言等。同时,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调取了李某甲及其弟弟名下相关账户的交易明细,进一步固定了资金流向。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预判李某甲可能会主张房产是弟弟出资、存款已消耗完毕,因此提前准备了反驳证据,包括购房时的出资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李某甲及其弟弟仍坚持原有说法,但面对完整的银行流水和过户时间线,其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甲在离婚诉讼前将夫妻共同房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近亲属,且无法合理解释存款去向,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王某某与李某甲离婚,认定被转移的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李某甲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时对王某某予以适当照顾,王某某分得该房产60%的份额,并获得了相应存款的补偿。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公道。”
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牵涉情感与财产的双重纠葛,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更能在证据收集、财产查明等方面提供关键支持。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在龙岩地区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有温度、有深度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