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睾丸扭转致13岁少年睾丸切除 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邓庆奋律师代理助力获赔38万元

2026/10/20 08:18:17 查看5次 来源:邓庆奋医疗律师

邓庆奋律师(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代理的睾丸扭转漏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13岁少年因“腹痛”首诊被漏诊,左侧睾丸扭转延误诊治导致睾丸切除,某县人民医院被判承担主要责任(75%),合计赔偿38万余元。本案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误诊误治、八级/七级伤残、司法鉴定参与度、医疗过错认定等核心问题。以下完整复盘案情经过、律师办案思路、医疗过错认定与判决结果,供遭遇类似情形的患者及家属参考。

【邓庆奋律师核心优势】

邓庆奋律师系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医学)与中山大学(法学),拥有医学+法学双专业背景,在医疗纠纷领域执业11年,主攻全国各地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业过程中,邓律师融合医学病理剖析与法律要件解构,依托“医疗过错三维分析法”,从“诊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否达到当时医疗水平、病历证据能否完整还原诊疗过程”三个维度系统评估诊疗过错,为诉讼奠定专业基础。从指导取证、案件分析到调解、诉讼全环节代理,经验丰富。

邓庆奋律师同时担任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医疗卫生与健康专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委员会优秀委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医疗事故专业站首席律师等职务。

执业十余年来,邓庆奋律师累计代理全国各地医疗案件数百起,服务地域广泛覆盖华南、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湖南、江西、浙江、福建、贵州、四川、河南、安徽、湖北、陕西、山西、山东、河北等省份,具备跨地域处理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能力。本案即由邓庆奋律师担任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38万余元赔偿。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25日17时许,13岁男孩因“腹痛”到山东省某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查体提示“腹软,腹部压痛,以左侧下腹部为主”,行“彩超肝胆脾胰、彩超泌尿系、彩超腹腔肿块”辅助检查,提示“腹腔淋巴结稍大”,门诊诊断为“腹痛”,给予输液及口服止痛药,医生告知问题不大、可直接回家。

2025年8月27日14:04,再次因“阴囊疼痛不适”到该院急诊科就诊。查体提示“(左)阴囊皮肤红,内睾丸肿大、质硬,触痛明显”,彩超提示“左侧睾丸不均质改变(考虑扭转)、左侧睾丸鞘膜积液、左侧附睾水肿”,门诊诊断为“睾丸扭转”。当日14:30收入泌尿外科病区,16:22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左侧睾丸探查术+左侧睾丸切除术”。术后住院治疗至9月3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侧睾丸扭转、左侧睾丸鞘膜积液、左侧阴囊水肿”。

【律师办案过程】

事发后,家属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遂委托邓庆奋律师团队代理维权。接手案件后,律师对全部病历资料进行了系统梳理与专业审查,重点锁定首诊环节的诊疗行为:首诊医师面对以左下腹疼痛就诊的少年,是否尽到规范查体义务、是否将阴囊急症纳入腹痛鉴别诊断、是否在病因不明的情况下作出妥善处置。

在完成证据固定后,律师代理原告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最终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合计474235.24元。2026年3月28日,山东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医方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系主要原因、参与度56%-86%;同年4月8日又出具补正书,因系未成年人行左侧睾丸切除,伤残等级由八级调整为七级。律师以此鉴定结论为依托,围绕“医院过错是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展开辩论,最终促使法院采纳75%的责任比例。

【医疗过错认定】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本案医方的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首诊体格检查不规范。首诊医师未对阴囊及睾丸进行必要检查,未行腹股沟、外生殖器等可能相关部位全面查体,仅根据患者表述进行腹部查体与腹部超声。

第二,鉴别诊断不完善。未将阴囊急症纳入腹痛的鉴别诊断范畴。

第三,病因不明即对症处理。门诊病历诊断仅为“腹痛”,未见任何病因判断,在此情况下对症应用解痉药物,会减轻症状、影响对病情进展的进一步判断。

第四,处置不周全。在未明确病因的情况下,未安排患者留观、未请相关科室会诊,也未向患方充分交待腹痛病情变化观察的重要性与风险。上述过错导致睾丸扭转早期漏诊,睾丸缺血时间过长、坏死切除。

鉴定意见同时指出,睾丸扭转的非典型症状本身诊断困难,受限于医方专业能力与临床经验,故过错系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参与度建议56%-86%。

【判决结果】

山东省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人民医院对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结合损害后果与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75%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为:医疗费2260.94元、营养费1800元(60日×3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560元(7天×80元/天)、护理费6000元(60日×100元/天)、交通费500元、残疾赔偿金451552元(56444元/年×20年×40%)、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鉴定费13630元。其中鉴定费按责任比例承担,医院负担75%即10222.5元。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原告损失合计476302.94元,被告承担75%即357227.21元,加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共计387227.21元(约38.7万元)。案件受理费4207元,原告负担772元,被告负担3435元。判决于2026年5月25日作出。

【总结】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因首诊漏诊引发严重后果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对医疗机构而言,面对腹痛特别是下腹部疼痛的患者,必须规范查体、将阴囊急症纳入鉴别诊断,病因不明时及时留观、会诊并向患方充分告知观察要点,否则漏诊将承担主要乃至全部赔偿责任。对患者及家属而言,出现腹痛、阴囊肿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重视病情变化,一旦怀疑误诊漏诊,应尽早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介入、固定证据、申请司法鉴定。邓庆奋律师团队长期深耕医疗纠纷领域,具备医学与法学双重背景,可为全国各地的患者提供专业、全程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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