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铁路侵权胜诉复盘|死者被认定全责,律师突破惯例,成功获赔21万余元

2026/10/21 23:09:47 查看21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铁路交通事故的裁判尺度相对特殊,在司法实践中,一旦行人横穿线路发生事故、认定书判定行人全责,法院大多倾向免除铁路企业赔偿责任,这类案件属于公认的高难度疑难侵权案件,翻盘案例并不多见。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张俊杰主任专注各类人身损害侵权案件,坚持主任亲自承办,擅长直面不利的事故认定结论,深挖管理过错,打破固有裁判惯例。

 

本案委托人亲属在横穿铁道过程中,不幸被行驶列车撞击身亡。铁路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负事故全部责任。按照常规处理逻辑,委托人很难拿到任何赔偿,家属在委托之前,已经收到多个不乐观的法律意见。

 

张俊杰律师接手案件之后,没有被动接受认定书的结论,而是把办案重心放在核查铁路方法定义务履行情况上。律师系统调取、核实事发地点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投放、线路封闭管理、常态化巡查机制等相关材料,固定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缺陷的证据,以此构建完整的代理思路。

 

庭审阶段,律师清晰区分行政认定和民事侵权责任的边界:事故认定书解决的是事故发生原因的行政判定,而民事赔偿要看各方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和损害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即便死者横穿铁路存在重大过错,也不能直接免除铁路运营方的安全防护、管理义务。结合收集到的证据,律师主张这份事故认定书本身存在认定瑕疵,铁路方没有充分履行安全管护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整套代理逻辑完整、证据互相印证,成功打破“全责就没有赔偿”的固有思路,法庭充分采纳我方代理观点,最终判决铁路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家属拿到21万余元赔偿款。

 

这个案件带给我们重要的启示:事故认定书只是案件其中一份证据,不是定案铁律。面对铁路、轨道这类高危侵权案件,责任认定不利不等于维权失败。专业律师可以通过独立调查取证,从安全管理义务角度切入,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如果家人遭遇同类不幸,收到不利的事故认定,建议尽快委托专业侵权律师评估案件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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