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复盘|集团安排子公司轮换签约拆分工龄,律师主张工龄连续计算,拿到经济补偿

2026/10/22 14:54:36 查看17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很多大型集团公司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会采用一种很隐蔽的用工方式:旗下多家子公司轮番和同一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一直在原岗位上班,工作内容、领导管理都没有变化,只是签合同的公司名称隔几年就换一次。等到解除合同、合同到期终止的时候,企业就拿出多份不同主体的劳动合同,主张每一段劳动关系互相独立,工龄分开算,以此压低甚至免除经济补偿金。这类案件隐蔽性极强,劳动者很容易吃亏。

 

本期分享张俊杰主任代理的劳动争议胜诉案件,委托人起诉沈阳某集团公司,直面企业拆分工龄的套路,最终胜诉。

 

案情经过:委托人长期为沈阳某集团提供劳动,集团先后安排多家下属子公司,分阶段和委托人签订劳动合同。全程当中,劳动者没有主动提出离职、没有主动选择更换用人单位,岗位、工作地点、工作任务保持稳定,变更签约主体全部是集团单方面统一安排。后续双方劳动关系终止,集团提出,签约主体不断变化,工作年限不能合并,仅同意少量补偿或者不予补偿。

 

委托人意识到权益受损,但是不清楚关联企业轮换用工的法律规定,很难自行反驳企业的主张,遂委托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张俊杰主任代理案件。

 

张俊杰主任办理大量同类劳动争议案件,熟悉这类规避经济补偿的操作模式。办案核心思路,不纠结于书面劳动合同上的不同甲方,而是穿透合同表面,查清背后集团统一管理、关联混同用工的实质:

第一,调取企业工商信息,证明各签约子公司属于同一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

第二,收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通知、岗位文件,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管理主体自始至终没有变化;

第三,重点论证:变更用人单位并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是集团为了规避补偿而作出的刻意安排,不产生工龄清零的法律效果。

 

庭审阶段,律师完整提交证据链,引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明确提出代理意见: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合并计算,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全部工龄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部用工事实,认可我方观点,判决支持劳动者诉求,要求集团按照连续工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有力打破企业拆分工龄、规避法定补偿义务的套路。

 

律师提醒:判断工龄能不能合并,关键看是不是劳动者主动离职换单位。只要是公司、集团内部安排,换到关联公司签合同,工作没有实质变动,工龄依法连续计算。遇到企业要求你和新的关联子公司重新签合同,同时让你写自愿离职申请的,一定要谨慎签字,签字很可能直接丧失合并计算工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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