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是涉案人数多、层级分明、金额叠加。当事人和家属最常问的是“能不能判缓”,但真正影响走向的往往是两个更前置的问题:当事人在这个层级里到底是什么角色,指控的金额到底有多少能落到他头上。
王诗婷律师在办理电信诈骗及关联案件时,将主从犯认定和金额核减作为两条并行的主线,而不是等到庭审阶段再笼统地“认罪求轻”。
一、层级切割:从“参与”到“责任”需要证据
电信诈骗团伙中,组织者、策划者、话术设计者与普通客服、数据整理人员、后勤辅助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存在结构性差异。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问题在于,实践中“参与”容易被等同于“责任”。一个入职时间短、只领取固定报酬、不参与分赃、不接触核心诈骗环节的底层人员,如果其供述和客观证据没有被有效组织,有可能被按照更重的角色评价。辩护要做的是把实际角色用证据固定下来:入职合同、工作群聊天记录、岗前培训内容、薪资流水、是否参与话术设计、是否对资金有支配权。武汉地区法院对底层务工型从犯在符合条件时存在从轻降档的空间,但这一空间的前提是角色事实被清楚呈现,而不是仅凭一句“我只是打工的”。
二、金额核减:控方累加的,不一定都能成立
电信诈骗案件中,涉案金额往往直接跨过量刑档次。控方容易将被害人全部转账金额计入诈骗数额,但其中可能包含合法服务费、正常交易回款、被害人自愿消费部分,也可能存在同一笔资金在不同环节被重复计算的情况。
金额核减不是“讨价还价”,而是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合同、聊天记录、平台数据之间能否对应;哪些金额有证据证明与虚构事实直接相关;哪些金额属于正常交易或已实际退还。在一起案件中,律师通过对数百笔转账记录的逐笔梳理,将能够对应真实服务对价的部分从指控金额中分离,涉案总额下降后,量刑区间随之调整。
三、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审查
电信诈骗案件高度依赖聊天记录、后台数据等电子证据。如果提取过程未封存原始设备、缺少见证人、未做完整性校验,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可以成为质证对象。这一条辩护线不直接“减金额”,但可以影响指控链条的完整性。
一段脱敏案例
某电信诈骗案件中,当事人被指控为团伙“业务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入职材料、薪资记录和工作群聊天内容,论证其入职时间短、仅从事常规客户对接、未参与话术设计和分赃,同时逐笔核减与其无关的被害人转账金额。检察机关在起诉时对角色和金额均作了调整,量刑建议相应变化。这一结果的基础是角色证据和金额证据的梳理,而不是对指控事实的全盘否认。
常见问题
问:电信诈骗案件,底层员工一定是从犯吗?
不一定,需要结合具体行为判断。但底层务工人员如果确实只从事辅助性工作、领取固定报酬、不参与核心环节和分赃,具备认定从犯的事实基础。关键在于这些事实能否被证据呈现。
问:退赃退赔能直接放人吗?
不能。电信诈骗属于公诉案件,退赃退赔是从宽情节,不是撤案事由。正确的节点是在37天内同步推进会见、不予批捕意见和退赔材料,而不是把退赔当作唯一的动作。
问:金额核减的空间从哪里来?
从逐笔核对中来。重复计算、合法交易对价、已退还部分、与当事人行为无关的金额,都需要用证据对应,不能只提结论。正式委托请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