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庆奋医疗律师代理广东惠东县医疗纠纷产科案例:新生儿出生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死亡,医院赔偿61.38万元

2026/10/27 10:58:47 查看6次 来源:邓庆奋医疗律师

前言

这是邓庆奋医疗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一件非常揪心的医疗纠纷案件,新生儿出生后重度窒息死亡,却是因为医生坚持选择顺产,在具备急诊剖宫产指征的情况之下,硬是拖延近5小时才顺产勉出一女婴,导致新生儿因出生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次日死亡。

指导取证

邓庆奋律师团队代理之后,第一时间指导患方家属取证,复印及封存病历,结合病历分析,发现医院存在对对胎心监护的危险图形认识不足,客观上延误宫内窘迫严重程度的诊断与及时处理,以及分娩方式选择不当,没有采取及时剖宫产终止妊娠。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6日18点左右原告以胎儿宫内窘迫、妊娠期糖尿病入住被告医院,诊断为孕37+1周单活胎先兆临产,当天18:29胎心减速,20:25变异减速,22:10频繁变异减速,直到23:14才顺产娩出单活女婴。次日因新生儿极重度贫血;胎母输血综合征;新生儿休克;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死亡。

根据《妇产科学》关于“胎儿窘迫”要求:急性胎儿窘迫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改善缺氧,停止使用缩宫素,纠正脱水及低血压。而急性胎儿窘迫,主要发生在分娩期,多因脐带异常、胎盘早剥、宫缩过强、产程延长及休克等引起。

医疗过错分析

本案中从18:20胎心变异减速、频发重度变异减速,已提示胎儿宫内缺氧严重,在完全具备急诊剖宫产手术指征情况之下,医院仍选择顺产,拖延近5小时才顺产一女婴。急诊剖宫产时限(DDI)规定,从决定剖宫产到剖宫取胎应在30分钟以内完成。

司法鉴定:医方存在对胎心监护的危险图形认识不足,客观上延误宫内窘迫严重程度的诊断与及时处理,存在过错。医方存在分娩方式时机选择不当,存在未及时终止妊娠存在过错。医院承担同等责任。

法院判决:

经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责任,赔偿61.38万元。

邓庆奋医疗律师团队介绍

邓庆奋医疗律师,现为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

 

经验与专业领域:在医疗纠纷领域执业11年,主攻全国各地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医学)及中山大学(法学),具备医学与法学双专业背景。

在医疗纠纷的长期实践中,邓庆奋律师融合医学病理剖析与法律要件解构,依托“医疗过错三维分析法”,以三维度系统评估诊疗过错行为,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奠定专业基础。从指导取证到案件分析、调解、诉讼等全环节代理,具备丰富的、专业的经验。

邓庆奋医疗纠纷律师在执业期间,凭借深厚的专业能力与行业贡献,获得多项专业认可与聘任,包括: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市调解协会聘请)、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医疗卫生与健康专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委员会优秀委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医疗事故专业站首席律师等荣誉。

邓庆奋医疗事故律师立足于广东,执业范围以珠三角为核心,辐射广东省内及全国主要区域,长期专注并深耕医疗法律事务,尤其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责任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执业十余年来,邓庆奋律师累计代理全国各地医疗案件数百起,服务地域广泛覆盖华南、华东、华中、西南等多个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湖南、江西、浙江、福建、贵州、四川、河南、安徽、湖北、陕西、山西、山东、河北等省份,具备跨地域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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