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家事继承纠纷中,再婚家庭往往牵扯继子女、亲生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多重法律关系。被继承人离世后,存款、保险、丧抚金交织,亲属之间极易就财产归属爆发矛盾。
实务当中,不少当事人混淆遗产、抚恤金、丧葬费的法律性质,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析出、实物遗产举证存在认知误区,导致诉求难以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今天我们结合北京地区入库判例,聊聊再婚家庭法定继承的裁判思路。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白某某早年与第一任配偶纪某某生育一子白某,纪某某去世后,白某某与史某某再婚,史某系史某某与前夫之子。白某某于2024年去世,未留下遗嘱。白某作为亲生子,起诉史某某、史某,要求分割存款、首饰等遗产以及单位发放的丧抚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对银行存款、保险金、房产出售款项去向、是否存在黄金戒指遗产、赡养情况各执一词。史某实际支取使用过被继承人名下银行卡资金,也实际操办丧葬事宜;白某提交残疾证希望以此请求多分遗产,同时提交证人证言,主张存在黄金戒指遗产。
案件结果
法院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史某某的一半,剩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由三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保险金认定为遗产,由三人各分得三分之一。丧抚金扣除史某实际支出的丧葬费后,剩余部分三人均分,史某已支取使用的款项从其应分得款项中扣减。涉案账户全部归史某某所有,由史某某向白某支付折价款117956.71元,向史某支付折价款16543.37元。白某主张分割黄金戒指,因证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
律师观点
第一,再婚家庭继承案件,必须先行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被继承人个人遗产。
被继承人和再婚配偶婚后存款、保险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才属于遗产,不能把全部婚内财产直接拿来继承分割,这是再婚继承案件首要处理步骤。
第二,丧抚金不属于遗产,但法院可以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
丧葬费优先补偿实际办理丧葬事宜一方的真实开销,剩余抚恤金参照法定继承规则在近亲属间分配,并非谁领取就归谁所有。
第三,主张存在特定实物遗产,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仅有亲属证人证言,没有实物、购买凭证等佐证,无法证明财物仍然客观存在,该类分割诉求很难被法院采纳。当事人若要主张首饰、贵重物品作为遗产分割,需要补强相应证据。
律师提示
再婚家庭建议提前梳理家庭财产,尽量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发生继承纠纷,要注意留存银行流水、财产凭证、丧葬票据。贵重物品遗产主张,应当收集购买记录、物证等完整证据,仅凭口头证言,难以实现诉讼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