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执行款分配方案

2019/08/16 21:09:27 查看1601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执行难,是中国法院普遍遇到的老大难问题,这也是造成了一部分人不敢打官司的严重后果,打赢官司无法执行到钱,生效判决书就是一纸空文,法律就无法体现出公平与公正。那么,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通过将机械设备拍卖所取得的执行款是如何对债权人进行分配的呢?

  大家也许或多或少会听说,工人工资是优先放在第一位的,其实,大家一直都被被误导了。你想想,法院那么辛苦跑腿去现场做那么多工作,还在执行前的诉讼阶段,法院要开庭审理,写判决书,做了那么多的一系列工作,法院会先将好不容易收到袋中的钱给工人发工资?或者是给先帮工人垫付工资的人发放执行款,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法院会先扣除因为打官司在法院产生的诉讼费用,这个诉讼费用包括的项目是很多的,包括了委托评估公司对扣押财产的评估费用,委托拍卖行拍卖的费用,在淘宝网上发布拍卖公告的费用,一句话,法院不会让法官饿着肚子在审案。这个费用究竟是多少,不是法律系统的人,外人没有几个知晓其中的计算方法的。

  东莞市一家电器公司经营不善,老板跑路了,很多人起诉公司。包括工人拿不到工资也集体去闹事,最后由出租厂房给公司的产业园公司自掏腰包33万元给工人垫付了工资,产业园公司想着以后可以从扣押的设备中清偿他垫付的工人工资。

  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设备价值16万元,可是法院两次拍卖设备打八折和七折均无人竟拍。最后产业园公司又自掏腰包以设备的保留价款9万又买了回来,等法院分配这执行款,心里想多少可以分一部分钱回来吧。

  2019年7月31日,法院的分配方案出炉,扣除法院的诉讼费用,分配工伤赔偿款1714.07元,分配给产业园公司4954.43元,其余的入法院的口袋。产业园傻眼了,两次失手,工人的经济补偿金分配为零元,加工买卖合同的债权人直接分配为零元。

  律师心得: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打工有风险,找工需要谨慎!劳动者找工作,尽量找比较有实力的用人单位,免得以后老板跑了,分配金额为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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