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据呢?

2019/11/12 10:30:34 查看1180次 来源:吴鸥翔律师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通过协议离婚不成的,其中一方想要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说白了就是去法院起诉,陈述事实和证据给法官,法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

  那么,起诉离婚所需证据有哪些呢?

  第一、证明原被告符合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第二、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证人证言、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

  第三、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第四、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第五、亲密照片、录音、录像。双方的书信、私密短信、Email、通讯软件聊天记录。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邻居、朋友的证言。被警察抓到有嫖娼的行为;单位核实职工有婚外情情况的;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打款凭证、共同居住小区的物业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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