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函(帮公司做函告)

2017/01/19 15:07:21 查看10805次 来源:项天赐律师

 

有限公司:

2008年以来,你公司陆续向我公司提供油漆,用于我公司的鞋类制作。2009年3月份、4月份,我公司开始批量生产白色类型鞋,因你公司提供的油漆质量问题,该批白色类型鞋出现了严重的质量瑕疵,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鞋类销售进程,且因该批鞋的数量巨大,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上述白色类型鞋因你公司提供的油漆质量问题而成为次品鞋后,我公司曾无数次要求你公司出面协商解决此事。然而,你公司却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脱。

现我公司郑重告知你公司:

你公司应于2010年6月1日之前派员来我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否则,我公司将于2010年6月1日之后追究你公司所提供的油漆所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及由此引发的次品鞋追偿问题。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将由你公司承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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