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构成什么罪?

2019/12/03 18:59:41 查看962次 来源:郑章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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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在我们的印象中,性侵这个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女性身上,主要是因为女性基于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

  但逐渐,我们可以在各大社交媒体上发现新的趋向,男性也成为了性侵的受害者。

  女性被性侵,因出于多种原因(包括外界闲言碎语),反而大多情况下保持沉默。男性发生此类事件反而沉默的比例比女性更多,人们可能想着男性更为勇敢,但毕竟这种事件的发生,让受害男性感觉自己失去了“阳刚”的价值观,更易被“取笑”,他人也许笑话自己“小题大做”等等情况。所以男性保持沉默的概率会比女性更高。

  【涉罪】

  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其实我们都知道。甚至很多人会开玩笑地口头禅:“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这个梗就是来源于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那“强奸”男性是否会构成强奸罪?

  其实解读下刑法条文,强奸罪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字里行间,告诉我们一个点:强奸罪的对象,只可能是女性(包括妇女、不满14周岁的幼女)

  根据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强奸”男性肯定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

  那这种情况下,对男性涉嫌什么罪名呢?

  从各大社交媒体的报告,其实可以大致分类为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或者口味再重一点的,侮辱尸体罪也是可以的(但一般不会适用此条罪名)。

  【罪名划分】

  “强奸”男性构成犯罪的,主要是根据年龄情节来进行不同划分:

  1、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性

  刑法条文中的强奸罪不适用男性对象,而2015年11月前,刑法中的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也只是妇女。但因此类事件的发生和影响,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进行了扩大,包含了男性。所以后续适用此类情形时,对于已满14周岁的男性实施“强奸”一般会适用此罪“强制猥亵罪”。

  但是,必然,强制猥亵罪的量刑定罪并没有强奸罪那样清晰。强制猥亵罪的量刑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不似强奸罪一般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2、对象如果是14周岁以下的男童

  同样,刑法对男性的性行为保护较为淡薄,所以对于14周岁以下的男童被侵犯时,只能适用“猥亵儿童罪”来定罪量刑。

  对于男童来说,千万不要以为儿童同意就不涉及犯罪,也不要以为不实施暴力胁迫就无大碍。因为儿童是处于比女性更为弱势的群体,所以对儿童是有特殊保护,也就是即使同意,即使不实施暴力威胁等行为,也可以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3、那故意伤害罪又如何认定?

  为什么我会提及故意伤害罪呢?同样,故意伤害罪有时会伴随着故意杀人罪,这里提及此罪名的原因是刑法中的想象竞合择一重,其实专业的代词,理解不了,说直白点,两个罪名选择量刑重的判罪。(当然也存在数罪并罚,这是不同的概念)

  根据201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实施猥亵,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符合刑法地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综上,强制猥亵、侮辱、猥亵儿童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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