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离婚还要返还彩礼吗?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19/12/11 11:12:17 查看1055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现在的社会,男女双方结婚,男方一般都会给女方彩礼,但在法律上对于彩礼一说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说男方不给付彩礼就不准结婚,彩礼始终是属于一种习俗而已。那结婚一年,离婚还要返还彩礼吗?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只是订婚或者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相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只是属于情侣关系,并没有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夫妻;

  2、男女双方已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但是并没有一起生活的,即双方并不没有事实上的婚姻;

  3、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比如男方家庭为了筹集彩礼,四处借钱,但无力偿还的,甚至正常的生活都保证不了。但是在实践中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标准较难证明。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以下八种情况,一般是不予返还的,或者法官会考虑具体情况再决定返还的数额:

  1、对于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不予返还;

  2、对于自愿赠与的礼物可不予返还;

  3、彩礼返还时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果因给付一方导致发生过错导致离婚的,则该彩礼可以适当减少一点,如果因非给付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可以大一些;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时间很长,彩礼一般可不予返还或者只返还部分;

  5、双方已经结婚登记的且共同生活的一般不予返还;

  6、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生活期间已经生育子女的,一般不予返还或返还部分;

  7、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一般可不予返还或者视为遗产部分返还其父母。

  以上就是对关于离婚女方是否需要退还彩礼的相关知识的整理。

  但对于彩礼的退还问题,如果要获得自己的合法利益,还是得准备充足的证据,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信金国律师进入律师行业近20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诉讼与研究,他深深的知道婚姻家事律师不仅仅是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应该帮助其摆脱不幸婚姻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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