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02/04 17:17:11 查看3657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与谁先提出的离婚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但只有婚内过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生活中大家所认为的过错行为,可能并不属于《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婚内过错情形,这种情况下即便一方提出了离婚,对方也不需要承担过错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以上过错行从而导致夫妻二人离婚的话,对方就需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申请离婚赔偿还需要一定的条件:

  1. 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即上诉文中提出的4个情形,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出轨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2. 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否则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3. 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就提出离婚赔偿;过错方提出离婚的,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也未曾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于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过错方主张提出离婚诉讼的,无过错方在一审期间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过错赔偿既适用于起诉离婚,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会因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不同导致效力也不同。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就损害赔偿私下协商进行约定,无约定的,也并不表示无过错方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协议离婚生效后,无过错方仍可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诉讼离婚的,无过错方可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

  离婚对于不同的方式,需要符合的条件不同,而要是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那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能从法律上解除,即使双方实际生活已经分开,并且也形同陌路了,但是法律身份上面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样在日后的新生活中可能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很有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您在此方面有相关疑问,可以及时与律师沟通。

  北京婚姻家事律师信金国,步入律师行业近20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办理,在面对棘手的案件时,信金国律师通常会准备B方案,最大可能的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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