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婚前买房篇)

2020/02/28 15:53:43 查看1027次 来源:周皓律师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婚前买房篇)

  离婚诉讼中进行财产分割时,房产是大家关注的重中之重,那么,离婚时房产到底应该怎么分呢?

  1.男方个人出资购房,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男方个人出资购房(还清贷款或全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一律平分,房产证上注明份额的除外

  3.由男方出资,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的,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利息)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双方平分,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4.男方全额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是因为男方没有购房资格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则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不是前种理由,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一律平分

  6.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会按照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房屋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按照按份共有处理(按份共有是按照份额共有的意思);第二种情况是如果该房产不是在同居期间购买,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是作为共同财产或者赠与处理

  7.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8.男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男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利息)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双方平分,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9.男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但男方父母明确赠与女方或者双方之间另有相反约定的除外

  10.男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并且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视为共同共有

  11.双方父母均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12.双方父母均出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按份共有。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的话,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注:此处的男方、女方可以相互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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