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婚前个人债务要女方担责、离了婚都避不了,问题出在哪儿

2020/02/29 10:32:19 查看1184次 来源:郑帅律师

  收到一个这样的让人无奈的求助

  我替前夫背了28万贷款,钱是他让我帮他贷的,贷的钱用于还他偿还们我结婚以前他欠的高额贷款,不管是之前的高额贷款和这笔28万的贷款,我都一点儿也用!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可贷款到期他并没有还钱的意向,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答复:你出面以你的名义帮他办的的款,不管这笔钱你有没有用,也不管这个贷款行为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对债权人来讲你肯定没法免责,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这钱给他用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可以依法向他追偿,但这并不能免除你对外的还款责任

  律 师 说 法

  本来按法律规定丈夫婚前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尤其是在双方离婚后,更不可能和前夫的婚前债务有什么牵连。但是当妻子出面以自己的名义帮他办了贷款手续后,性质就变了。即使这笔钱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偿还丈夫的婚前个债务,对债权人来讲这笔钱是妻子在婚姻期间借的债,妻子当然无法免除责任,即使后来两个人离了婚也不改变这个结果。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

  1、假如夫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笔债务由丈夫偿还,妻子是否能免责?

  答案是:不能!如果丈夫主动偿还了这笔贷款,债权人当然不会管是谁还的,但假如丈夫没主动还钱,债权人还是可以追究妻子责任,妻子拿《离婚协议》的约定跟债权人沟通是没用的,那个协议最大的用途是两人内部间追偿用。

  2、如果有上面说的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其它书面约定,明确这笔债务在夫妻间应该由丈夫偿还,又或者女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这钱贷款用于偿还前夫的个人婚前债务,那么女方还可以向前夫追偿。如果没有这种证据,很可能女方要独自承担或者按共同债务的方式与前夫共同承担这笔债务了。

  特别提示:与本案类似情况还有帮亲友贷款的、让亲友刷自己信用卡的等以自己名义帮别人借贷的情况。这类情况如果实际款项使用人不主动偿还债务,出借名义的人就得承担责任。那时跟人家债权人强调“我没用钱”、“他承诺这钱他还”等等统统没有用!只能老老实实还钱!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用你名义,内部再去讨要,那是另一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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