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期间售卖口罩法律风险提示

2020/03/05 14:26:02 查看1253次 来源:杨玉林律师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涉及口罩案件增多,办案机关也是快查快办!很多小伙伴也咨询相关事宜。关于售卖口罩,假货、哄抬物价自不必说,肯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还有一种情况,被很多人忽略了:那就是,如无资质,不要售卖任何口罩。

  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30日下发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推荐大家使用的口罩均为医用口罩,只不过防护级别不同。就是说,疫情期间,大家购买口罩的目的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只有医用口罩是符合要求的。如果你没有《医疗器械营业资格证》,售卖医用口罩,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售卖普通口罩,起不到防护的作用,那你就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卫生材料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当然,如果你吹了牛皮,也可能涉嫌诈骗罪。而且,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从重处罚。

  总之,特殊期间,如果你没有资质,贩卖口罩很可能全是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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