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11:19:12 查看3163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两名“老赖”规避拖延执行 债主无奈提起刑事自诉
本报讯 (记者 陶 琛 通讯员 王真旭 刘 颜)7月31日,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审结该院首例拒执罪自诉案。被告人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熊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两被告人分不同时段向自诉人姚某借款600万元,用于矿产开采,并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逾期后两被告人没有主动履行偿还借款义务,自诉人遂于2015年6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两被告人偿还自诉人借款本息800万余元。两被告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1月18日,自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两被告人送达相关执行文书,两被告人在收到相关执行文书后,仅执行10万元的还款义务,并多次承诺偿还剩余借款未果,2016年5月5日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10月24日、27日,因两被告人未依法向法院报告财产,且以躲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拖延执行,被法院实施司法拘留15日。
今年3月22日,自诉人以两被告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控诉,法院审查后予以立案。6月11日,桑植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唐某,并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7月9日,被告人唐某被缉拿归案。被告人熊某闻讯后,主动前来法院领取相关自诉材料,并向法院说明相关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熊某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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