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监狱坐牢,我该怎么离婚?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09/24 18:48:02 查看3417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对方在监狱坐牢,我该怎么离婚?

  对方在故意犯罪,在监狱坐牢,我不想和他/她生活了,想离婚,怎么办呢?

  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和对方商量好,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带上相应的资料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就行。而诉讼离婚就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以外的涉及事项你们没有商量好,就只能走向法院起诉的办法。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即使对方是正在坐牢的服刑人员,也属于公民,也可以采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办法。

  但是,司法实践中,服刑人员被剥夺了“协议离婚”的权利。

  其实,服刑人员不可以协议离婚可以理解。协议离婚必须要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如果监狱允许他/她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就得专门派出车辆、人员,带领他/她去对应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假设,有权受理他/她离婚申请的民政局就在本地,那还没那么麻烦。但是如果在外地,需要长途跋涉,坐飞机或者火车大巴,跨省办理的,那导致的成本就会非常高。需要有至少两名监狱工作人员陪同,还需要保证这几天的出差里,他/她不会逃脱,还要申请出差经费。在实际生活中,那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对于监狱来说,增加了其财政负担,并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服刑人员可以出去监狱以外的地方。如果在这个押送犯人去办理手续的过程中,犯人逃脱了,那么相关的监狱人员将要承担责任,监狱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诉讼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这个需要看他/她服刑的时间,如果他/她服刑未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的居住地起诉或经常居住地。如果服刑超过了一年,则向监禁地起诉或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起诉。如果你俩都是服刑人员的,则向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法条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开庭的时候在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审判。

  当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该法院应诉以后,法官会通知你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比如说:XX监狱,XX年XX月XX日,早上9:00点。因为监狱离城市比较远,也不一定与法院在同一个地方,一般来说,法官都会提前一天到达当地,入住酒店,入住酒店的头一天会与你联系,确定你已经到达本地。如果你不知道去监狱的路线的,还可以和法官在第二天早上碰头,一起前往对应的监狱。

  法官、陪审员、书记员等其他辅助人员和你到达监狱以后,办理相应的手续,监狱一般都有专门的审判室,等所有人员准备就绪以后,狱警会把犯人押送进来,这时候就可以开庭了。

  对方在监狱坐牢,你只能起诉离婚,对方服刑未超过一年的,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服刑超过一年的,要去对方服刑的监狱所在地的法院。如果你俩都是服刑人员的,则要去对方坐牢前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成功以后,开庭地点就是对方服刑所在的监狱。在开庭的那天,最好与法院一同前往监狱开庭,不然你进不去监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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