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耕地“非农化”:管的不只是农民,严重可能判死刑

2020/10/21 11:23:03 查看2356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严禁耕地“非农化”:管的不只是农民,严重可能判死刑

  关键字: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典型案件通报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发布后,有农民朋友来问京尚拆迁律师:律师,你能不能给我们说说这个《通知》?这是不是说要严查我们在耕地上盖的房子了?

  也有农民朋友更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忧虑:这个《通知》是不是只管普通农民,不管那些大量违规占用耕地的人?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找找这些问题的答案。

  严禁违规乱占耕地建房:农民朋友们,真的别再在耕地里盖房子了!

  对于占用耕地盖房子这件事,《通知》第五条是这样说的: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这就意味着,农民朋友们占用耕地盖房子这件事,确实会被严查,并被严格禁止。

  其实,禁止耕地建房是早就写进《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但实践中早些年有些村子管的松,相关的审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明确,农民朋友们对土地法律又不够了解,对可能会出现的后果也不清楚,所以就有一些农民朋友盖房时用的地并不是依法划批的宅基地。

  这些房子,有些被查出违法用地,被拆违了;有些建成年代非常早的,可能满足一定的补正条件,交了罚款后补办了相关的证件,地方上也完成了占补平衡的工作;也有一些就带着遗留问题,一直被居住使用到了现在。

  对于一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存在用地问题的农房,国家和法律鼓励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在征地拆迁时,这部分房子也有机会和其他农房拿一样的补偿。

  但是在当下,随着相关法律规定和管理规范的不断完善,农民朋友们如果再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那铁定是会被作为违建处理的了。如果因为建房对耕地种植条件造成了破坏,农民朋友们还有可能面临罚款,严重的如果构成犯罪了,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资源部通报18起重大典型案件:不光是农民,谁都不能以破坏耕地为代价搞建设

  《通知》管的可不只是普通农民在耕地上盖私房这件“小”事。不管是谁,不管是为了什么项目,没有经过合法的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就占用耕地搞建设,就是法律严格禁止的。

  昨天(2020年9月23日),央视新闻对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8起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工作决定做了整理报道。

  被通报的18起案件中,既包括农民非法取土、占地堆场建房类的“小”案,也不乏涉及文旅旅发、集运站、煤炭物流园、体育公园、养殖(鱼)场、养老院、休闲观光小镇、休闲公园、道路、驾校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大”案。

  这些案件中,情节尚且不算特别严重的,相关人员退地还耕,并接受了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刑责最重的被判以“死缓”,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次公布的只是近年来被查出的同类大小案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但相关部门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决心已可见一斑。由此可见,《通知》提出的要求绝对不是“走过场”,是一定会被严格执行的。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做了什么,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也都将被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查处整治土地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为的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代人,它不但关乎着未来的十年、五十年,我们这一代人能不能一直吃饱饭;也关乎着未来一百年、五百年,我们的后代还能不能过上和我们一样和平、饱足的幸福生活。所以说,保护耕地应当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末期,《韩非子·有度》中就已经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法治理念:墨线不会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法律也不应偏袒任何“贵”人。

  部分农村宅基地不足、农民朋友们面临住房困难的问题不容忽视,这是个人的“小事”,也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因此相关政策一直在鼓励各地方综合各项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所以农民朋友们千万不要以违法占用耕地为代价去建房,到时投入的钱拿不回来,房子也保不住,咱们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搞开发、搞建设的,不管规模多大,一样会被依法查处,和咱们普通农民没什么区别,不会受到法律的“偏袒”。

  如果您有更多土地房屋或征地拆迁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并发送私信到“即明拆迁律师”,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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