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14:08:27 查看3656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好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还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者主张自己权益的基础,劳动关系也是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二、劳动关系从什时候起算?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吗?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劳动者就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劳动者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为了避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务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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