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法律风险

2020/11/13 09:41:51 查看3663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老兄,我向银行贷款需要保证人,你来帮我个忙吧。”

  听到类似的话之后,我相信很多人出于对贷款人的信任或者碍于情面,会成为这笔贷款的担保人。然而,你真的了解担保人的法律风险吗?

  所谓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然而不论哪种保证,只要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保证人就要代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保证人,甚至申请法院冻结并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所以保证人是非常有风险的,那么在做保证人之前,我们要注意哪些呢?

  首先,为他人担保前,应当仔细了解对方是否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和信用情况,最好能让对方提供反担保,避免因债务人不承担责任而让自己受到损失。并且在为他人担保时,一定要以字据的形式体现保证内容,避免因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

  其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已经让身为保证人的我们受到损失了,并且在我们无过错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我们可以行使保证人追偿权,向原本的债务人追讨损失。

  所以做保证人一定要慎之又慎,对借款人非常了解的同时,也要尽量避免自己的损失,不要为了面子让自己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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