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炉,“离婚冷静期”限制婚姻自由了吗?

2020/12/14 10:07:13 查看4115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开启了我国民法的新纪元,中国即将迈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对于离婚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话题一时间就上了热搜。本期内容,与大家探讨一下与“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的新增条款,是对现实情况的法律回应,规定于婚姻家庭编中,具体内容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 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随着5月28日民法典草案的正式通过,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争议再次被推向高潮。毁誉参半,有的人支持这一修改,认为这是通过立法对当代冲动型离婚的补救方式,可以让双方在冷静后做出最理智的抉择;有的人不认同这一制度,认为已经决定了离婚却要再延期一个月是违反个人意愿的,更甚至将其上升为是对公民的民事自由、婚姻自由的限制。

  基于这种争议的背景,下面将通过回答三个问题,带大家彻底了解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一、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真正用意是什么呢?

  要想真正了解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用意,一定要清晰我国历来对婚姻、家庭、亲人的认知与态度。从大方向上来说,是一种保护的态度,俗语中就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样的表述。但是法律又不能对个人生活进行过多的干预,因此只是以这种冷静期的方式,使夫妻双方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能有一段时间冷静的思考,可以在浮躁的心情沉淀下来之后再次审视自己做出的决定,可以说这是法律家长主义的一个新表现形式。

  二、它真的会对公民的婚姻自由形成限制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婚姻自由是不会因留了一段思考时间而受到限制的。最终做决定的还是每个公民自己,如果确定了要解除自己的婚姻关系,可以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婚姻关系即可终结。同时参与立法的专家明确了家暴、出轨等严重伤害夫妻情感,确实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这也回应了一些人的担忧,反对该制度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担心因家暴等严重情形而想离婚的受害者在冷静期内再次受到侵害,这一疑惑在专家的讲解下迎刃而解。综上,结合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条件来看,这不仅不是对婚姻自由的侵犯,反而更像是一种保护机制。

  三、该制度会在以后的运用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离婚冷静期有自己的适用条件,只能适用于双方协商离婚的情形。既然此时是双方有协商的余地,那离婚冷静期就有它发挥效果的空间。当代社会,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有来自父母的、来自社会交往的、来自工作的等等,有调查显示近几年的离婚率逐年升高,尤其是年轻人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这些破裂的家庭是否就是真的没有修复的可能还是双方都缺乏冷静思考而匆匆作出的冲动决定呢?毋庸置疑,离婚冷静期的存在会使上述情形的冲动型离婚率有所下降。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存在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草案刚刚通过,司法解释还未制定,具体适用问题也还没有实际案例参考,可能还不够尽如人意,但是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会推动这一制度向着更合理、更详尽的方向发展,为婚姻制度带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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