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12/28 17:48:19 查看149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进行起诉离婚,其中的过程和注意事项其实是比较多的,例如两人分居,到底要确认是哪方法院诉讼,以及确定的依据是哪些呢?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一)夫妻一 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离婚诉讼法院确定依据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关于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离开住处超过一年起诉离婚是到由原告地法院管辖,同时,诉讼离婚的时间已经问题的非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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