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这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家暴,却残害了数千万女性!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1/01/06 17:24:36 查看192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提起家暴,我们脑海里最先想到哪些关键词?

殴打?虐待?咒骂?限制人身自由?

但我们都忽略了,其实还有一种情况,这种情况通常比较隐蔽,对家庭、婚姻的伤害更是难以估量。

最近收到一位赵女士的咨询,她是一位全职妈妈,孩子出生后就辞去了工作。她老公是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收入状况比较好。本来当初辞职的时候,她老公说自己挣来的钱都给她管,但是之后他就变了。她说:“现在我每花老公一分钱都要经过他的同意,然后是层层盘问,最后还要骂我是个败家的女人,只会花钱不会赚钱……”

长期忍受丈夫严格的经济控制,赵女士的自尊心、自信心都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摧残,她常觉得自己真如丈夫说的那样“一无是处”,之后需要钱管丈夫要时,她如履薄冰,一次比一次小心,但还是躲不过丈夫的羞辱。

像赵女士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她提起离婚诉讼,能以家暴为由起诉她老公么?

一、经济控制是家暴吗?

理论上说,在特定情况下,经济控制属于家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写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都算家暴的类型。

但是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并没有“经济控制属于家暴”这样的规定。

只有当经济控制对另一半造成的侵害,达到了精神侵害的程度,才有可能认定为家暴。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认定是非常困难的。就算你可以证明自己遭受到另一半的经济控制,可以证明自己遭受到精神损害,但是如何证明你的精神损害是因为对方的经济控制造成的?

这也是婚姻中,为什么经济控制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难以认定为家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被另一半经济控制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比如说丈夫限制妻子的经济,不给她钱,这时候妻子的母亲患重病,妻子不想和丈夫离婚,但是得给母亲治病,没有钱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简单说,母亲患重病了,丈夫不给妻子拿钱,这时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拿到钱以后就可以给母亲治病了。

第二种情况,丈夫对妻子经济控制,而妻子的家人都没患重大疾病,但是妻子因为受到丈夫长期的“冷暴力”,达到了不堪忍受的程度,想离婚该怎么办?

首先妻子应当和丈夫协商,但是出现经济控制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因为家庭地位的不平等,妻子在家中没有话语权,长期不被尊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而且这种情况,由于妻子长期受到丈夫的打压,在协议离婚时,就算男方同意,也极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继续打压妻子,使女方能够分到的财产减少,这对妻子来说太不公平。

所以面对经济控制,走诉讼离婚,才能更好地保护妻子一方的利益。虽然经济控制难以被认定为家暴,但是通过离婚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让对方把控制起来的钱“吐”出来。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明年《民法典》生效,“家庭主妇”还可以多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虽然《民法典》做出了相应规定,但是“打官司”是一件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起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等多个环节,为了给自己争取到最大利益,建议找专业律师协助你进行各项法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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