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格秒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

2021/02/22 23:35:16 查看1620次 来源:单治律师

在现如今这个创业风起云涌的时代,大家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样的词汇一点都陌生,但是细究起各自职权又知之甚少,下面通过一张表格给大家简单列明重要职责。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机构性质

权利机构

经营机构

监督机构

 

 

 

 

 

1、 决定经营方针、投资

计划;

2、决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3、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4、审批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批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6、审批利润分配、补亏方案;

7、决定增资、减资;

8、决定发行债券;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

10、修改公司章程。

1、召集股东会并作报告;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制订年度与、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补亏方案;

6、制订增减资、发行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方案;

8、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9、决定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建议罢免董事、高管;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6、监事可列席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助由公司承担。,费用

 

【法条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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