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0 14:45:50 查看369次 来源: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所以新人结婚前,不少人都会悄悄咨询个人财产的相关问题。两个人若能在一起一辈子,钱乃身外之物;两个人若只在一起一阵子,情财两失很亏。所以,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让婚前个人财产(以下简称个产)不会变成婚后共同财产(以下简称共产)。
首先,我们先要初步了解哪些属于个产,哪些属于共产。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怎样使个产不变成共产呢?
最简单的方法:什么都不要做!因为个产是不会因为结婚而自然演变成共产的,无论多久都不会,除非通过主动作为的方式,如写婚前/婚内协议等,才会使个产变为共产;如果你什么也没做,个产却变共产了,说明它本来就不是个产。
【基本规则】一般情况下,婚前取得的财产都是个产,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共产,婚前/婚内协议可以改变财产个产/共产属性。
【法条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财产大致分为以下这些,我们来详细说一说:(以下解说均建立在夫妻没有书面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基础上)
一、房产
1、婚前己方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产,结婚并不会使其变成共产;
2、婚前己方部分出资(首付+贷款)购买并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产,婚后用“己方”工资还贷,不属于纯粹的个产。
有人会问:不是说婚姻不会导致个产变成共产么?
确实不会!婚前部分出资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取得房屋补偿款,是因为婚后还贷的己方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故房屋里另一方就拥有了相应的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产还是共产?一般而言,属于共产,因为法律默认夫妻间采取共同财产制,既然婚内财产不分你我,登记在一个人名下,默认隐含了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意思。
那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有!
比如,己方婚前有套个人房产,婚后出售得到100万,并用其中80万买了另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己方名下,这种情况下80万的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产,因为被出售的100万的房产是个产,售房款100万是个产,则用个产买的房子理应还是个产,只是大房子变小房子了而已。
那什么情况下个产会变共产呢?
比如,婚前全额出资的个人房屋婚后加上/变更成了配偶的名字,这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则配偶因赠与行为享有房屋权益;又比如,婚内把婚前全额出资的个人房屋出售了100万,后买了一套200万的房子,其中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出资或贷款,则200万的房子属于共产。
二、车辆
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己方名下的车辆属于个产,结婚也不会使其变成共产;但是,若使用了婚后共产偿还车贷,则配偶享有还贷部分的相应权益。
那什么情况下个产会变共产呢?
类似房产,车辆更名、卖小车买大车都可能导致个产变共产。
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同【基本规则】
那什么情况下个产会变共产呢?
比如,婚前、婚后工资都在一张卡内,使婚前钱款(个产)和婚后钱款(共产)混同,基于个产、共产傻傻分不清楚,这时一般钱款会被统一认定为共产;又或者,把己方此类个产婚后都转给另一方保管了,类似于赠与,则个产也会变成共产。
四、存款、理财(股票、债券、基金、黄金、古董等)
婚前取得的此类财产本金及利息属于个产,婚后取得的此类财产本金及利息属于共产。
那婚前取得的此类财产本金在婚后产生的利息或收益属于个产还是共产呢?
根据上海地区的司法口径,储蓄或债券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特质不同,属于个产;
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内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属于个产。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共产,故以上存款或理财若经多次买入卖出操作,被认定为投资行为,则婚后产生的相关收益属于共产。
五、公司股权或股份、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等
同【基本规则】,但是婚前取得的此类财产在婚后产生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共产。
六、贵重饰品、贵重衣物等
同【基本规则】,但若此类财产离婚时被认定为彩礼,则参照彩礼规则退还,彩礼规则详见《临近领证前分手了,费用如何分担?》一文。
七、家具、家用电器等
同【基本规则】,但一方婚前购置此类财产并放置于共有的婚房/对方所有的房屋内,可能被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因而属于共产。
八、公积金、养老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
同【基本规则】,然此类财产基本不存在婚前个产变婚后共产的情况,因为大多男女双方均存在此类财产,且相抵后差额所剩无几。
最后总结一下,什么情况下个产会变共产呢?主要有这几种:
1、协议变更
2、加名/更名
3、个产与共产混同
基于此,大家只要防止这三种情况的发生,就可以初步防止婚前个产变婚后共产了。
会有部分人觉得,都快进入婚姻了,不应该如此互相防备。但是,如果婚姻的不稳定性是客观存在的,在婚前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是一件应然之事,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只要你的法律知识不是用在如何侵吞对方的财产上即可。此外,若进入婚姻后,私以为不应太过计较,因为共享与妥协是幸福婚姻的一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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