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真的要面临坐牢吗?

2021/04/28 17:45:11 查看332次 来源:孙志远律师

近日,郑爽的前男友张恒爆出了郑爽阴阳合同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因为这个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在张恒爆出的视频中可以了解到,2019年,郑爽在拍摄某部作品时嫌片酬1.5亿太低,要求涨到1.8亿,最后敲定为1.6亿。按照77天工作时间来算,郑爽单日片酬高达208万。此外,从张恒爆出的视频中可以看出他们想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少交税。最后,这部戏与郑爽签订了一份4800万元的“阳合同”,然后伴随一份对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

2018年范冰冰偷税漏税后被查处后,她的演艺事业便一落千丈,虽然后期补交了税款,也写出了道歉信,但是由于行为恶劣,又是公众人物,最后基本上在演艺圈这个行业很少看见她的踪影了。没想到这种处罚应该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的,但是郑爽却一错再错。日赚208万的人在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像小编这样的打工仔却勤勤恳恳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了吗。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却能混水摸了吗?虽然郑爽的处罚还未出来,但是在这种舆论程度的曝光下,相信正义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网上也有很多网友在猜测爽妹子究竟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小编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家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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