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韩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案为2020年度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
Ø 董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100万元,成功取保候审;
Ø 庞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近100亿,为2020年北京最大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Ø 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起诉时涉案定额定为4000万元,经辩护,最终认定涉案金额为520万元;
Ø 高某某职务侵占罪,侦查阶段涉案金额认定150万,经辩护,起诉阶段金额认定48万;
Ø 扎西某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死缓,二审经辩护后改判无期;
Ø 周某某诈骗罪,取保候审并最终撤销案件;
Ø 叶某某诈骗罪,取保候审并因证据不足撤诉;
Ø 菅某某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后不予起诉;
Ø 付某某受贿罪,付某原为北京某重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受贿数额巨大;
Ø 王某某非法经营罪,在检察院批捕后经辩护判处缓刑;
Ø 杜某某、王某某袭警罪,一周内全部取保候审成功;
Ø 许某某操纵证券市场罪,取保候审成功;
Ø 董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最终不予起诉;
Ø 张某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判处缓刑。
Ø 韩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案为2020年度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
Ø 董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100万元,成功取保候审;
Ø 庞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近100亿,为2020年北京最大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Ø 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起诉时涉案定额定为4000万元,经辩护,最终认定涉案金额为520万元;
Ø 高某某职务侵占罪,侦查阶段涉案金额认定150万,经辩护,起诉阶段金额认定48万;
Ø 扎西某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死缓,二审经辩护后改判无期;
Ø 周某某诈骗罪,取保候审并最终撤销案件;
Ø 叶某某诈骗罪,取保候审并因证据不足撤诉;
Ø 菅某某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后不予起诉;
Ø 付某某受贿罪,付某原为北京某重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受贿数额巨大;
Ø 王某某非法经营罪,在检察院批捕后经辩护判处缓刑;
Ø 杜某某、王某某袭警罪,一周内全部取保候审成功;
Ø 许某某操纵证券市场罪,取保候审成功;
Ø 董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最终不予起诉;
Ø 张某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判处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