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15:53:59 查看6359次 来源:张月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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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参考案例: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4)深龙法布民初字第584号徐某甲与周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双方在分居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约定孩子归原告抚养,虽然离婚协议未生效,但根据抚养约定,属双方在分居前的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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