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11:44:07 查看25475次 来源: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辞退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相比,实际上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公司单方面提出的,而离职证明更像是一个证明,并不能代表双方达成的合意,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则是需要双方签字达成一致的。
那么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一般会给员工发辞退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个公司只需要将这个意图告知到员工,并不需要员工签字的,最多也是签收。如果公司要你在这个上面签字,一样要注意上面的字眼,比如类似“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员工提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等等,那么套路就很明显了,一旦员工签字,这个性质可能同样会变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视为你认可上面写的。如果员工签字,那么员工该有的赔偿将都得不到,员工在公司辛苦工作多年,为公司辛苦付出,但是最后被公司无情地解雇,面对丢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连应得的补偿都没有,生活将陷入极大的窘境。生活将成为问题。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看清就轻易地签了字。
此时要注意的是,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办理工作交接,但也不需要写辞职单,公司辞退通知书实际上就已经能代表了。因为公司的辞职单上,如果员工没有填写妥当,那公司也有很大的玩套路的空间!另外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对于相关的交接记录上,如果需要签字也要注意类似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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