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普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了,怎么办?

2021/09/01 10:28:34 查看128235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张某父母去世之后留下一套房,该房产证上还有几年土地使用权就满70年了,张某疑惑,不知道该房产是否能够续期?那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了,该怎么办?

张某家的这套房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了,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359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律师评析

我们现在购买的住宅(包括易购公房、商品房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70年。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届满了怎么办?这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民法典》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在明确“自动续期”的基础上,《民法典》进一步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意思是,我们购买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将会自动续期,房屋所有权人不必惊慌,但是续期的时候可能是要缴费的。至于这个费用需按照什么标准缴纳,能不能有所减免,《民法典》没有详细规定,将按照续期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目前暂无明确的缴费标准,未来有较大可能性需要缴纳续期费用,但也很可能根据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做相应的费用减免。


律师提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一般为70年,我国是从20世纪8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后才陆续出让土地的,因而还未大面积出现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形,但各地已陆续出现一些使用权到期的案例。因此,《民法典》中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的相关条款对现实问题予以回应。

大家买房时一定要关注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以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要求降低价格。购房时不仅要关注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还要关注“一手房”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因为很多开发商手里的土地是多年前储备的,虽然国家对储备土地的开发年限有严格规定(2年),但开发商一般会通过各种手段办理延期开发的许可,所以一些新房上市时,土地使用权的可使用年限已经远远少于70年了。

《民法典》第359条第1款规定的自动续期仅针对“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包括“非住宅”。非住宅建设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东方律所品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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