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2021/09/11 17:31:48 查看233次 来源:李晖律师

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

(1)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明确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是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2)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①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②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是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

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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