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1:21:23 查看4269次 来源:刘彪律师
丈夫婚前买的房和我有关系吗?
前情提要:
女当事人回到家里,发现自己的包、衣服、细软全被扔到楼道,而且门锁被换,知道是老公做的。因为他们离婚争房的事争执拉锯很长时间。
男方说:这套房子是他婚前付首付买的,也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结婚之后用男方的工资在还贷,女方没有工作,这套房子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女当事人说法:我和你结婚十年,也辛辛苦苦地陪你背负了这么大一笔房贷,现在还完,让我出去等于是净身出户,不公平。
最后他们双方都把父母请过来轮流看房子,老人吃了几天泡面也不敢出门,一方用铁锁把门锁起来,对方就带人把锁砸开,导致双方冲突升级。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男方婚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女方是否有工作无关,仍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因此,男女双方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即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依法分割。
现实生活中,此种情况还有很多,建议大家冷静处理,不要因为一时的气愤,而引发更大的冲突及矛盾,让自己及家人追悔莫及。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及时止损,规避生活和情感上的双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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