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诈骗案:家济律师梳理51条诈骗资金链,成功为当事人减刑

2018/05/08 13:09:22 查看187次 来源:吴敬律师

  案情简介

  李某系某大型国有企业临时工。2012年6月,李某向苏某、杨某、郭某等人谎称,其有关系可以花钱为他人办理该国有企业农民轮换工、职工提拔等事情。自2012年6月至12月间,51位被害人通过苏某、杨某、郭某等中间人或者直接与李某联系,请求李某为他们办理该企业农民轮换工、上技校、提拔成副科等事项。为此,51位被害人向中间人及李某共交付了84万元好处费。

  2013年年初,该案案发,公诉机关以李某犯有诈骗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虚构可以为他人办理该企业的工作等事宜,骗取51名被害人的财物84万元,建议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办案经过

  在接受委托后,办案团队立即安排会见、阅卷等事宜,连夜研究了基本案情,制定了详细的会见提纲。通过对会见情况、案卷材料的详细分析,办案团队确定本案最大的突破点是诈骗金额的认定。在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对最终的量刑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办案团队认为公诉机关认定的诈骗数额过高,因为大多数被害人只与中间人单线联系,将钱财交给了中间人,中间人存在吃回扣现象。

  为了说服法官,办案团队以51名被害人为起点、被告人李某为终点,整理出了51条被害人资金链条,并根据证据材料列出矛盾点,及时与被告人会见核实,最终确定诈骗数额为57.5万元。同时,为了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办案团队积极为李某联系被害人退赔,以换取轻判。

  案件结果

  在法庭上,辩护人运用可视化的方式,清晰地展示了51条被害人资金的流向,认为公诉机关认定的诈骗金额过高。法官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办案心得

  在办理涉及犯罪金额计算的案件时,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关乎着最终的刑期,办案律师一定要耐心、细心、用心,绝不能让当事人为任何一笔不清楚的犯罪金额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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