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师:注意区分婚前财产约定还是赠与。签婚前协议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2021/11/27 16:20:39 查看751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或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以及结婚后各自的收入、接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进行约。

需要特别要说明的是,这种书面形式的约定,不需要经过公证,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这里,李律师要提醒的是,签婚前财产协议,您要区分是赠与协议还是婚前财产约定。您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如果是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 将会被认定为赠与。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不动产的,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

而财产约定则不以物权的转移为生效条件,也就是你们虽然婚前签署了财产约定协议,

不管房子有没有过户有没有加名,都有效。

而且财产约定协议不可单方撤销,只能双方协议解除或以新的约定覆盖旧的约定。

财产约定也可以对还没有实际拥有的财产进行约定,而赠与是只能对现有的具体的财产进行处分。

比如婚前个人财产中的存款,产生的利息部分,原本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

产。再比如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双方也可以约定为产权共同所有。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签婚前协议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即便步入婚姻的男女,对婚前财产的保护和分割的意识增强,

那么,怎么能做到所签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呢?

第一,公平自愿是前提。不能存在胁迫、威胁的情况。

第二,要尊重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以及人格尊严。婚前协议也是冲着结婚去的,

切不可因为一方经济条件好一些,而签婚前协议时让另一方难堪。

第三,区分赠与和财产约定。在做财产约定时,不能只约定静态财产,

还要考虑财产的转化以及婚后收益的分配。

第四,财产约定要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不能与事实矛盾。

第五,不要出现“离婚则净身出户“、”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

字句,忠诚协议约定的损害赔偿也要符合一方的经济能力等。

只有这样,严谨的表达才会被法律认可,实现约定的目的。

最后李律师也想告诉大家,婚前协议是把双刃剑,选择签还是选择不签,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以为签婚前协议,造成双方出现矛盾和误解,那么签这份协议就得不偿失了。

婚前财产比较多的一方,倒不如学学如何避免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