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7 16:42:26 查看2544次 来源:阿牛拉体律师
一是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情形日渐突出。诈骗犯罪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但是在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之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案件日益增多。有的企业被骗走巨额资金,导致停工破产;有的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尤其是近几年连续发生的几起在校学生被骗而导致猝死或自杀的案件,社会影响尤其恶劣。
二是犯罪有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是团伙作案,个人作案的比较少,近年来打掉的犯罪团伙几十人、上百人的屡有出现。司法大数据也反映出三人及三人以上的网络诈骗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的方式更加明显,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使得各类诈骗迷惑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有的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呈公司化运作,犯罪分子更易于得手。团伙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重点,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也是对此类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三是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这些黑灰色产业链加速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泛滥,成为此类犯罪居高不下的成因之一。人民法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诈骗犯罪分子取款等相关犯罪依法惩处,目的就在于要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铲除其周边犯罪产业链,做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四是犯罪手段演变快,骗术更具迷惑性。据公安部门统计,各种诈骗类型大概可分为48类共计300余种。而且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快,新手法层出不穷,且更加隐蔽、更具有迷惑性。诈骗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制作虚假证件大肆实施诈骗,甚至煽动群众以领取分红为由进京非法聚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还有不法分子通过引诱受害人在虚假平台上开户炒所谓的期货,暗中操纵平台涨跌,并且引导受害人反向操作,直至把受害人的钱都亏光。这种诈骗犯罪是数年前以“推荐优质股票”为名收取会员费、培训费进行诈骗的变种,这种诈骗手法中的“网上平台”或APP实际上是一个网络投资诈骗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幌子实施诈骗。目前这种类型的诈骗案件发案较多,而且多是团伙型作案,不法分子多层级、分步骤、周期性实施诈骗,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种团伙型的网络诈骗案件时,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
五是利用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实施的诈骗越来越多。司法大数据反映出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全部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快速提高,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已成为不法分子使用较为频繁的工具。此类案件多发于深夜的酒店、宾馆,不法分子伪装成女性暗示可进行性交易等“特殊服务”,再以收取嫖资、开房费、租车费等为由实施诈骗。此类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灰色产业,比如与微信相关的,但微信本身不具备甚至明确禁止的功能软件的开发,而这些功能大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因此,依法打击此类诈骗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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