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读 ——合同履行

2022/05/06 09:52:07 查看1086次 来源:李全利律师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已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73例随着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防控,管制性封锁、人流自主性隔离,导致各企业的经营、运转不同程度受限面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多方面的冲击和影响,企业如何开展合规经营、防控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山东泽钧律师事务所将针对疫情可能引发的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并提供风险应对措施,希望能对企业有所帮助。

   合同履行法律风险

疫情防控下各类供货合同、服务合同、建设施工合同、运输合同等正常履行受到阻却。在此情况下,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一方可能有延期履行或合同变更、解除的诉求,另一方相应地有保障权益、及时止损的考虑。

企业应对措施 

如因本次疫情确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企业可援引“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和/或合同条款,主张解除合同、免除部分合同责任或待不可抗力经过后继续履行合同,但须注意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及时知晓不可抗力情形并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减损的效果;二是应提供证明,就本次疫情,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认证中心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三是金钱给付义务并不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制约;四是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迟延履行人的继续履行义务。

结合所在区域的疫情严重程度、政府管制措施的强弱以及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如尚不构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条件,但是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将显失公平,则可以考虑适用情势变更的情形,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合同变更、共同分担损失。

此外,企业作为不受疫情影响或守约的一方,应当注意防范合同相对方滥用不可抗力条款,恶意逃避,推卸合同义务或债务。审视相对方是否合法、合理地援用不可抗力条款的关键,主要包括是否达到了合同无法履行之境况、相对方是否履行了及时告知和提供证明的义务,相对方是否在不可抗力前就已经发生了迟延履行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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