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的法律认定

2022/05/08 22:00:03 查看1150次 来源:王蒙磊律师

为正确认定网络抽奖式销售行为的性质应当着重从抽奖式销售行为的实质网络平台运营管理的性质以及行为人主观故意二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抽奖式销售的行为的实质

抽奖式销售是否真实如果行为人以抽奖式销售为名通过操纵中奖结果虚假抽奖等方式骗取参与人的财物应考虑构成诈骗罪相反如果真实抽奖式销售则可能涉及赌博类犯罪抽奖式销售实质上是销售中奖机会即以少量认购投注博取大额财物的中奖机会中奖结果依照设定的后台程序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每一次开奖即抽中者赢未抽中者输本身即符合刑法意义上“赌博”的定义

其次看抽奖式销售是否为主要经营内容及盈利手段如果纯粹或主要以抽奖式销售为经营内容且主要依靠无实物销售的折价抽成等方式盈利应认定为赌博类犯罪相反如果抽奖式销售仅服务于正常商品销售经营则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以营利为目的是刑法规定的赌博类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同时根据司法解释及有关法律规定正常娱乐活动有奖销售营销推广”三类行为因其非营利性以及服务于正常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的特点均被排除在刑法规制范围之外由于销售经营行为必然以盈利为目的应此次类案件中应重点审查中奖式销售对整体经营盈利的作用即整体经营盈利模式正常商业行为以正常销售为主要经营手段以销售额扣除成本为主要盈利方式而赌博类犯罪则以招揽人员无实物的抽成抽水盈利为突出特点

审查网络平台运营管理的性质

区分网络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关键式组织者对网络平台空间的控制性相对于传统现场式赌博网络赌博摆脱了时间场所和服务人员的依赖犯罪成本更低利润更大参与人数更多影响更广涉案金额呈几何式增长对运营具有赌博性质网络平台的行为不应机械认定应把握立法精神参照司法案例准确定性比如将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控制管理以竞猜开奖结果抢红包等方式进行赌博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定性为开设赌场罪又如将以外汇期货涨跌这一未来相对不确定的偶然事件决定财产在平台与投资者之间创设参与该项赌博活动场所的行为定性为开设赌场罪因此对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提供较稳定的场所包括网站微信群等组织用户参与赌博并对“场所”持续管理运营维护的行为应认定为开设赌场仅借助网络平台或其他网络手段在较小范围内着急人员参与较为隐秘的短期赌博的行为可考虑定性为赌博罪

文章来源于《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30辑,陈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以新型网络抽奖式销售经营行为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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