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抢走了孩子,抚养权就能判给你吗

2018/09/03 16:56:01 查看102556次 来源:徐敬律师

  抚养权之争一直是离婚案件中难以处理的问题,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在面对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争议比较大,甚至有些人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作出过激行为,例如在离婚前将孩子藏匿,拒绝对方接触孩子,以为这样就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事实上,你以为抢走了孩子抚养权就能判给你吗?

  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面临父母即将分开生活的境况,无论将来与谁共同生活都将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状态。无疑,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才是父母正确的做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咨询获得抚养权的方法,其实没有什么方法可言,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判定抚养权的标准,基本原则即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例如,二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也是考虑孩子处于哺乳期,对母亲依赖程度更大;二周岁以上至十周岁的孩子要结合照顾孩子时间长短、父母经济能力、是否改变孩子生活状态等多种因素来考虑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绝不是依据单一因素来决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基本上完全尊重孩子的意见,这是因为孩子已经有了基本的自主权,能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

  不知何时起,很多当事人都有了这样的意识,认为孩子在谁手里,法院就会把抚养权判给谁,所以会出现抢孩子的疯狂举动,给孩子造成了或轻或重的心理伤害。其实,诸多媒体已经报道了因离婚案件抢孩子受到法律惩罚的案例。法庭在审理时也可以要求藏匿孩子一方将孩子带到法庭,如果一方拒绝可以做出对其不利的判决。法院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会依据《婚姻法》三十六条之规定,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结合夫妻双方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虽然会适当考虑离婚前子女的抚养情况,但并非单纯地看抚养时间长短或离婚前孩子由谁抚养。如果离婚诉讼前,有争抢孩子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还会作为不利于抚养子女的因素加以考虑。法院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但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保障生效判决执行。所以,并非抢走了孩子,抚养权就能归你。

  无论父母是否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旦上演“争子大战”,都可能无法保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权,使本已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子女完全失去父或母的关爱,直接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建议父母双方还是应积极协商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方式,避免争夺孩子,给孩子造成无法挽回的心理创伤。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