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X女士成功退回南京某商品房诚意金及其他费用共55000元

2022/05/17 11:17:24 查看1250次 来源: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年8月15日X女士前往南京某楼盘看房,由于楼盘限购,X女士向销售出示社保记录清单,销售看完后发现暂不满足购房资格,时间还差10个月。X女士便打算后面再做考虑,但销售说可以通过申请本科落户,获得购房资格,X女士对此抱有怀疑,而后销售不断以楼盘利好劝说X女士购买,同时告诉X女士可以先交一部分钱锁定房源,后面不买也可以退。在销售一再劝说下,X女士交了 3 万元诚意金,之后在销售引导下,8 月18 日,再次交了 2 万元诚意金。8 月 30日再次按照销售的要求,在其给出的文件的指定位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另又交了 5000 元装修服务包定金,至此X女士一共交了 5.5 万元款项。
后来X女士经朋友提醒,像她目前的情况短时间内不管通过何种方法都无法获得购房资格。X女士询问家人意见后,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暂时放弃购买该物业,等到有购房资格了再买,那样便万无一失了。X女士找销售说明情况,销售称如若不买,则之前所交全部款项不退。X女士认为自己是在销售人的引诱下才交了钱,即便自己有责任,也只应该承担小部分责任,而大部分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所以开发商没有理由扣除自己全部的已交款项。碍于开发商强硬的态度,X女士决定找专业的人员来帮她挽回损失。X女士在网络上看到我们团队大量的退定金成功案例后,当即委托我们帮其追回定金。
接到委托后,我们迅速展开工作,楼盘考察、材料取证,反复与开发商展开多次磋商,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2021年11月22号开发商终于同意退回全部款项5.5万元,后X女士如期收到退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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