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入罪要件和辩护要点(五)

2023/04/06 10:23:30 查看301次 来源:郑汉东律师

帮信罪的辩护要点


辩点四——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案例: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案

山检一部刑不诉〔2021〕220号

案情:2020年6月,家住衡山县**镇**路的李某某通过“SOUL”交友APP认识名为“厦门陈某某”的人。“陈某某”通过微信二维码推送,推荐李某某购买“蚂蚁金服”的理财产品,谎称投入资金后能获利。李某某在家中按“陈某某”的指引往62284834994********的银行账户转入1000元后,发现其“蚂蚁金服”账户内有1200余元,并成功将其中的200元提现。李某某后又在“陈某某”的指引下往62284800782********的银行账户转入10000元,成功提现10838元。随后,“陈某某”、“蚂蚁金服客服”以充值有活动、要交保证金等谎称,骗得李某某陆续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32笔共计1391585元。2020年6月25日,李某某进入“蚂蚁金服”网站时发现网站被封,“陈某某”失联。

李某某被骗的部分资金被QQ昵称为“好的”的人召集廖某某、王某某、杜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支付宝收款、银行卡取款、无卡转存的方式进行流转。被不起诉人程某某提供了5张银行卡供廖某某使用,并为廖某某取款约一百万元左右,获利约五千元左右。

不起诉理由:程某某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是否达到一百万元以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辩护思路:

《帮信罪司法解释》明确列举了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审查在案证据即可分析出行为人的帮助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关联犯罪未能查证的情况下,适用的相关数额标准。

 

辩点五——单位犯罪

辩护思路: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单位也可作为帮信罪的犯罪主体,因此若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则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将相应减轻,非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关于单位犯罪的认定,主要考虑单位是否依法成立、真实存在;相关行为是否属于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相关行为,具体可参阅《刑事审判参考305号 马某某等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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