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霸气起诉已婚男子和小三,成功追回已经赠与的财产

2023/07/14 21:49:42 查看332次 来源:韩意律师

案情:陈某(化名)与吴签签(化名)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11年结婚,同年4月生育一子。2015年,张白吃(化名)与吴签签相识,之后两人发展为婚外情。2016年到2020年期间,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吴签签张白吃购买位于碧桂园小区的房子支付了50万元,并为该房装修、添置全友牌家具支付50万元,还为该房还贷款100元,同时为张白吃开办你好美美容院支付100万元,以上共计300元。原告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吴签签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一方面,张白吃接受吴签签赠与的财产并没有付出相应对价,因此不属于有偿取得,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另一方面,300元属数额巨大,且并非日常生活需要,吴签签无权单独处理,其无偿赠与张白吃的行为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平原则。并且张白吃吴签签的婚外情关系与我国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是相违背的,违反了公序良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吴签签的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陈某作为财产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张白吃全部返还,即对陈某要求张白吃返还3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律师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在夫妻双方未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获得的收益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系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夫妻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非经对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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