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土地征收中是什么角色?

2024/04/09 16:07:30 查看41次

 导读:4月5日,网传的一则短视频震惊了众人:湖南邵阳市新宁县回龙村一村书记与村民发生冲突,最终被村民持刀捅死。根据相关报道,该村书记曾私自截留村民补偿款,并还有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那么,村委会书记作为村民的代表,在土地征收中应担任什么角色?有哪些责任?

 首先,我们先弄清楚村委会的性质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可知,村委会并不是一级行政机关,而是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管理的事项也限于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民间纠纷以及协助政府的工作等,并要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次,村委会在土地征收中有哪些责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在土地征收中,一、村委会代表村民向政府提出有关征收的意见;二、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对征收土地获得的收益进行分配; 三、配合政府实施征收协助工作等。

在土地征收中,村委会除了行使上述责任为,若实施其他行为,都是违法的。尤其是以下几种行为:

一、村委会无权作为征收主体进行土地征收、发布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及发布相关公告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村委会是无权作出征收决定,不能作为征收主体,也没有职权发布征地及补偿公告。村委会只能配合政府张贴相关公告等,绝对无权进行征地批复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二、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签署补偿协议。村民的土地被征收直接影响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是属于村民,村委会无权干涉,在没有征得被征收村民的同意,村委会不能代替村民签署补偿协议,更不能以集体补偿协议代替个人补偿协议。倘若在实践中,有村委会代替村民签署补偿协议或者以村集体的名义代替全村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被征地村民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补偿协议或者认定补偿协议无效。

三、村委会无权私自流转和出卖土地。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要对村里的土地进行再次分配或者流转,是需要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共同依法作出决定。关于土地流转,村委会也必须要在法定范围内流转,不能私自签订买卖集体土地的协议,否则,可以因其所签的协议违法违规而可撤销或者确认无效。

四、村委会无权限制或剥夺妇女参与分配征收补偿的权利。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因此,村委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限制或者剥夺妇女参与分配征收补偿款的权利。

五、村委会无权怎么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村委会只有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才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否则不能自己收回。

六、村委会无权作出强拆决定并自行实施强拆。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村委会是无权作出强拆决定,并强行清除村民土地上附着物或者拆除被征地村民房屋的,除非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授权,或者受征收部门的委托。但即使得到授权或者委托,村委会也无权自行实施强拆行为,而是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大的农民朋友,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遇到村委会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可随时联系我们,为您及时争取土地征收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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