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5名村民起诉区政府,村委会不同意,超半数村民,联名后获立案

2024/04/19 16:03:04 查看39次

导读:4月10日下午,2辆大巴车载着160多名村民从某某村来到温州中院门口,这是一场特殊的民、官案件,案由是滩涂被收回后引发的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争议。为了保障该案的顺利开庭,温州中院也启动了该院最大的法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五溪村村委会不同意起诉的情况下,过半数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起诉。

案情介绍:某某村村民一直在位于温州东部的永兴浅海滩涂生活,平时以打渔、养殖为生,“靠海吃海”,属龙湾区政府永兴街道管辖。2008年1月30日,龙湾区政府发布《永兴浅海滩涂海域使用权收回政策处理实施细则》称,区政府要收回永兴浅海滩涂海域使用权,对被收回浅海滩涂海域使用权的村级集体进行政策扶持,扶持方式为:建设钢混结构的标准厂房予以补偿,标准厂房由区政府建成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分配到相关村,并承诺:将建设标准厂房,“无偿分配给某某村委会,并归某某村所有支配”。某某村村民配合街道办和村委会交出了滩涂使用权,但厂房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并未按照约定分配给村民,却被转移给了温州市永兴标准厂房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某某村经济合作社以只占股17.26%的方式成为该企业股东。区政府、街道办和村委会并未按照协议将厂房所有权转移给某某村村民,明显构成了违约,某某村村民过半数村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值得广大村民的赞扬,相信温州中院一定会依法作出合理的判决。

在面对政府部门的违法情况,广大的村民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法律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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